第一、首恶必惩:那三名收受贿赂、勾结邪教、修炼邪功的军中将领,以及数名罪证确凿、民愤极大的地方官员,判处死刑,即刻押赴刑场,公开处决,以正国法,平民愤。
第二、牵连查办:其余涉案中下层官员,根据罪行轻重,或革职查办,流放边荒;或降级留用,戴罪立功;其非法所得,尽数抄没。
第三、大员问责:镇南将军岳擎天,驭下不严,失察之责难逃,罚俸三年,降一级留用,暂代镇南将军之职,以观后效。
南疆五州刺史,皆记大过,罚俸两年,责令其全力配合朝廷善后,戴罪立功。
第四、安抚与革新:对南疆受害百姓予以抚恤,减免部分赋税。
同时,朝廷将向南疆增派官员、驻军,改革部分弊政,加强监管,推行教化,从根本上铲除邪教滋生的土壤。
第五、论功行赏:陆明章、张承运、虞衡等有功人员,各有封赏。
陆明章加太子少保衔,张承运晋龙虎山护国真人,赏赐丰厚。
虞衡在此次南疆平乱、肃清官场中,探查有功,作战勇猛,协助得力,擢升一级,职权扩大,赏赐加倍,其名正式进入中枢视野。
这道旨意,既展现了朝廷肃清吏治、惩处邪教的决心,也考虑到了南疆稳定的现实,没有进行过于扩大化的清洗,给了地方大员改过自新的机会。
雷霆与雨露并存,彰显帝王手段。
南疆官场经历此番震荡,风气为之一清。
至少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,无人再敢明目张胆地与邪魔外道勾结。
而虞衡,则凭借此役积累的功勋与声望,在南疆真正站稳了脚跟,成为朝廷在南疆的重要耳目与臂助之一。